飯店里大打出手 男子因故意傷害賠錢又判刑
2021-10-19 17:23:30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歐陽雙 | 點擊量:13235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歐陽雙)近日,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,被告人何某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?7月8日17日,何某飲酒后到上塔市鎮(zhèn)一農家飯店吃飯,看到向某進來了該飯店,何某以之前在KTV唱歌時與向某打招呼,向某沒有搭理為由,對向某進行謾罵,向某未搭理,何某繼續(xù)對向某進行謾罵,向某便用手指著何某進行制止,何某見狀便用左手撇開向某的手,用雙手對著向某進行推搡,向某也推了何某一下,后何某用左手抓住向某的衣領,右手握拳朝向某左眼眼部連續(xù)擊打兩拳,導致向某某左臉部受傷、出血。經(jīng)岳陽市倡平司法鑒定所鑒定,向某某為輕傷二級。7月10日,何某經(jīng)公安機關傳喚,主動到案接受調查。9月28日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(xié)議,何某一次性賠償向某各項損失人民幣3.4萬元,向某出具了刑事諒解書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:被告人何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一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何某的刑事責任。被告人何某犯罪后主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屬自首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;被告人何某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以從寬處罰。被告人何某有犯罪前科,依法酌情從重處罰。被告人何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的各項損失,取得被害人的諒解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綜合上述情節(jié),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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